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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简称市知识产权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副局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办公厅印发的《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京办字〔2019〕42号),市知识产权局内设9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审计处)、政策法规处、知识产权协调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管理处、知识产权保护处、宣传教育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人事处及机关党委(工会);下属5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

  市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首都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知识产权区域协同发展。

  2.负责统筹协调本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负责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及调处。承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负责对商标的印制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特殊标志。

  3.承担规范本市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推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促进本市知识产权运用。拟订本市知识产权运用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承担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工作。指导和规范专利技术市场,指导规范专利权、商标权转让、许可、备案等工作。负责知识产权金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推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军民融合。

  5.负责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信息的传播利用。负责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承担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统计分析工作。

  6.统筹协调本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7.组织开展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制定本市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部门行政编制68人,实际64人;事业编制116人,实际9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0531.35万元,比上年增加5401.68万元,增长21.5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629.44万元,比上年增加6493.23万元,增长28.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16.2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60%;事业收入399.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5%;其他收入13.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213.46万元,比上年增加5520.72万元,增长23.30%,其中:基本支出5327.1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8.24%;项目支出23886.3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1.76%。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216.24万元,比上年增加5931.37万元,增长25.47%。主要原因: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增加和新增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03.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71.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96%;教育支出3.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科学技术支出3029.28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94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2%;卫生健康支出176.6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4871.7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021.50万元,下降7.52%。其中:

  “知识产权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4871.7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2021.50万元,下降7.52%。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5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8.58万元,下降84.0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3.5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8.58万元万元,下降84.07%。主要原因:疫情原因,培训减少。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3029.28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科技条件与服务”(款)2020年度决算3029.28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21.9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7.29万元,下降14.3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480.8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71.00万元,下降12.87%。主要原因:疫情原因养老保险缴费比率降低。

  “残疾人事业”(款)2020年度决算36.2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18万元,下降12.51%。主要原因:疫情期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部分减免。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4.9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1.10万元,下降69.39%。主要原因:社保政策调整,生育保险合并至医疗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76.6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1.64万元,下降15.1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176.6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1.64万元,下降15.19%。主要原因:疫情期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率降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299.0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5个事业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6.23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4.66万元减少48.4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1.49万元减少41.49万元。主要原因:疫情影响,未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10万元减少1.10万元。主要原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6.2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2.07万元减少5.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 2020年无车辆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6.2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2.07万元减少5.84万元,主要原因:疫情影响,公务出行减少。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0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5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5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6.02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6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17.68万元,比上年增加61.29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及办公面积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64.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7.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70.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38.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6.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1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7台,353.35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904.5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市知识产权局与市金融局、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中关村管委会和市银保监局等七家单位共同推进,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投保试点保险公司设置的专利执行保险、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或两项保险的组合产品的保费进行财政补贴。自2020年开始实施,为期三年。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2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65.63%,涉及金额22203.65万元。其中,部门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13997.67万元,评价得分在90(含)-100分。单位自评项目41个,涉及金额8205.98万元,评价得分均在90(含)-100分。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为了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意见》,鼓励发明创造和自主创新,促进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自2000年起面向北京市单位和个人开展专利资助工作。目前已是全市受益面最大、受益人数最多、受益范围最广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北京市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提升,2019年初,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结合机构调整后的主要职责,修订完成了《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试行)》。

  2.项目主要内容

  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项目”的服务对象为注册或登记地在本市的单位。资助的范围包括国内(含港澳台)专利授权后资助,小微企业国内发明专利前十年年费资助,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后资助和国外发明专利重点资助,国外商标注册后资助等。

  3.项目实施情况

  2020年2月份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根据《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申报指南》开展知识产权资助金专利资助部分申报工作,并于5月份开展商标资助部分申报工作。8月份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最终完成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全部专利、商标审核工作,并于9月11日将年度资助金全部发放到位,全年累计支持各类单位创新主体2558家,支持专利64638件(国内60621件,国外4017件),支持国外注册商标3360件,共发放资助金13997.67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根据绩效评价要求,结合评价对象实际情况收集资料,并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核实和分析;遴选财务、业务专家组成专家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绩效评价对象、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指标体系框架、组织形式等内容。

  2.现场核查。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到项目现场对项目人员进行访谈,并对项目申报资料、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抽样审核,并对核查情况进行记录,为专家现场评审做准备。

  3.资料信息汇总。现场核查完毕后,绩效评价工作组将绩效评价方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供专家评审查阅的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形成资料汇编。

  4.召开评价预备会。组织召开绩效评价专家预备评价会,邀请人大代表参会。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人大代表及专家提出的意见补充项目佐证资料,绩效评价工作组结合意见,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完善。

  5.召开专家评价会。组织召开专家评价会,人大代表及专家听取项目单位汇报、查阅补充资料,在对项目单位进行提问的基础上,专家填写评分表和意见书。

  6.出具报告。在专家评审会结束后,绩效评价工作组在汇总专家打分和评价意见的基础上,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召开专家评价会,由专家成员对项目绩效评价各项指标进行打分,得出该项目综合评价分数为94.22分,评级为“优”。其中:决策方面评价得分9.56分,产出方面评价得分28分,过程方面评价得分28.30分,效益方面评价得分28.36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项目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和部门内部决策流程提交了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预算测算说明、项目可行性报告,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出具了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立项程序较规范,立项资料完整、符合要求。

  (2)绩效目标。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置整体较合理,达到了细化、量化的要求,且绩效指标与项目内容相匹配,较明确说明了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和预期效果。

  (3)资金投入。项目单位根据《管理办法》确定本年度所需经费额度。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的资助标准制定年度资助金分配方案,同时制作资助金发放明细清单报市知识产权局党组扩大会审议,资金分配较为合理。

  2. 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2020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项目预算13997.67万元,支出13997.67万元,支出率100%。在资金拨付环节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要求,资金分批发放之前经主任办公会、局党组会决议后执行,项目资助标准符合《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要求,且有完整的审批流程和手续。

  (2)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知局〔2019〕号324号)明确了资金申报范围、资助标准、申报和审核流程,为项目管理与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业务流程制度方面,《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工作岗位操作规程》等对资助工作开展的外部申报流程、内部审核流程、各审核岗位的职责、审核要点、审核质量标准及处理措施作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开展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

  3.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度

实际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资助国内专利(含港澳台)数量

58160

60621

受资助国外发明专利数量

2328

4017

国外发明专利额外资助单位数量

62

64

受资助国外注册商标数量

1996

3360

受资助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优势单位数量

7

0

质量指标

资助十大高精尖产业国内发明专利数量占比

60.00%

61.97%

资助国外发明专利金额占比

71.00%

72.37%

国外专利额外资助单位年授权国外发明专利总数

500

1823

PCT资助金申请单位数量年增长率

10.00%

14.47%

受资助马德里商标等效申请均值

35国·类/件

50国·类/件

受资助单位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占比

39.00%

-

时效指标

年度资助申报—审核时长

5个月

5个月

完成资助金审核最晚时间

2020年7月

2020年8月

年度资助申报—资金发放时长

10个月

7个月

完成资助金发放最晚时间

2020年12月

2020年9月

成本指标

国外专利资助预算

10745万元

10130万元

国内专利资助预算

3320万元

3541.77万元

国外商标资助预算

851万元

325.9万元

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优势单位资助预算

140万元

-

  4. 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度

实际完成值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国内专利申请维持成本平均降低比例

40.00%

45.97%

国内有效发明专利五年以上维持率

80.00%

81.00%

国外专利申请维持成本平均降低比例

50.00%

55.26%

PCT专利年申请量增长率

10.00%

15.60%

国外商标注册成本平均降低比例

30.00%

25.88%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年申请量增长率

5.00%

43.33%

受资助单位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年增长率

10.0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资助单位满意度(受调查比例不小于10%的情况下)

≥98%

100.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作为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工作的主管单位,通过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切实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一是取消线下办理环节大幅简化办理流程,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发放的“全程网办”方式,实现业务办理“无接触”“零见面”。同时,资助金办理申请材料在2019年精简8类专利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精简了2类主体资格证明、承诺材料,企事业单位仅需提交一份资助金申报表扫描件即可完成申报。

  二是强化知识产权资助政策线上宣传和咨询服务,举办多场线上培训和线上开放日活动解读相关政策、介绍申报流程,拓展微信、QQ远程咨询服务,目前已解答各类咨询一万余人次。

  三是加强企业信息筛查,充分利用信用中国网站、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排查出25家失信被执行企业,并依法取消其资助金申报资格,涉及相关资金43.91万元。

  2.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资助金引导的效果分析需持续深入。本项目旨在通过知识产权资助工作大力支持高质量发明创造和高价值品牌,引导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发明创造,同时降低其维持成本。项目单位对资助金引导的效果分析还不够深入,需进一步加强对提高引导效果的重视力度,对资助对象类型开展比对分析。

  二是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有待完善。调查对象的覆盖范围需进一步拓展,调查内容需进一步完善,项目服务满意度的调查对象、调查内容和专业性均需进一步提升。

  (六)有关建议

  1.开展资助金政策调整研究。项目单位需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在市场培育工作产生一定效果时,研究制订本资助金调整机制,形成政策有设立、有执行、有管理、有退出的闭环运行体系。

  2.注重资助金引导的实际效果。加强对资助专利转化、应用情况的追踪分析,可尝试对引导效果、放大效应做相关量化、数据分析,进一步掌握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引导更多中小型创新型企业。同时,了解资助专利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带来的效益,为项目优化和决策提供依据。

  3.提高满意度调查的专业性。设计针对本项目的满意度调查指标体系,并将知识产权资助政策的实施效果和满意度纳入调查指标体系,有针对性的获取本项目的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了解政策需求,为工作优化调整和知识产权资助政策的修订提供参考和有力支撑。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见附件2。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rar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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