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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以承诺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通知

各创新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提供更加规范、便利、高效的专利质押登记服务,更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11月15日发布《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

  《办法》推行以承诺方式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明确了当事人可以选择以承诺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当事人提交相关承诺书的,无需提交身份证明、变更证明、注销证明等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虚假承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失信惩戒措施。

  附件:《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承诺书》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7月21日

  (联系人:陈晨,联系电话:010-8261200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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