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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及分工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国纲要和“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首都知识产权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高质量发展,实施《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和“十四五”规划为总抓手,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两区”建设为主线,以强化保护、优化环境、首善示范、国际先行为主基调,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新局面

  一、折子工程(11项)

  1.聚精会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落细局党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明确的具体内容,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政府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机关党委

  支持单位:各支部

  完成时限:20237月

  2.推进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制定年推进计划,开展强国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情况年度监测;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相关工作。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协调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相关区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3.以“两区”建设为重点,加强知识产权全环节改革,服务首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4.落实《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5.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并推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规范》团体标准。重点围绕“三城一区”主平台和自贸区建设优化工作站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评价体系,加强对工作站的分级分类管理。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6.加强专利行政裁决示范区建设,稳妥推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权下放,加强对基层的培训指导,提升其执法能力。完善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工作机制。

  牵头领导:秦元明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处

  支持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7.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研究出台关于促进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的政策文件,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评估工作,通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评估费、担保费补贴和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等工作,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普及度和普惠面,促进北京市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处、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8.支持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积极发挥作用,推动专利开放许可服务,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服务规模。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发行相关工作。

  牵头领导:秦元明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支持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处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9.持续优化我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立重点企业定向服务模式,实施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计划。丰富我市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库数据内容和服务功能,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一站式”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南。推动京津冀海外维权更深层次的资源共享、服务联动。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

  支持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10.开展北京市知识产权海外纠纷法律费用保险试点工作,通过为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支持,鼓励企业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提高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11.一体化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6.0和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等系列改革,做好改革落地、经验案例挖掘及评估评价工作。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政策法规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二、局内重点工作(58项)

  (一)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机制(4项)

  12.充分发挥北京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工作机制作用,严格落实办公会议制度,适时组织召开办公会议工作会,发挥部门优势,加强区域联动,做好协调督办工作,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重点难点工作。按照国家局部署,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北京市政府签订新一轮局市会商工作要点。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协调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13.根据市领导工作部署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考核工作安排,针对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中我市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对标先进省市经验,系统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为迎接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做好准备。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协调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14.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开展《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政策法规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11月

  15.统筹落实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包制度工作机制。进一步挖掘企业需求,提升服务水平。完成市级“服务包”工作分配的任务,针对企业需求提供相关服务。

  牵头领导:秦元明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二)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9项)

  16.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培育。开展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开展知识产权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促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能力和专利布局能力。

  牵头领导:秦元明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支持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17.积极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聚示范区建设,研究制定中小企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指引,引导集聚区提供优质、规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助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秦元明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18.加强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规范发放知识产权资助金,逐步减少财政性资助。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支持单位:办公室(财务审计处)

  完成时限:2023全年

  19.开展第七届北京市发明专利奖工作,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做好奖金发放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做好中国专利奖北京地区项目推荐相关工作。

  牵头领导:秦元明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支持单位:办公室(财务审计处)、宣传教育处、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20.着力提升快速审查服务质效。持续关注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新领域、新业态创新发展,高效推进专利预审工作,强化预审备案单位管理,推进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工作,持续做好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工作,服务创新主体高质量专利获得快速审查。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支持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21.实施专利转化专项,推进创新主体专利转化运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实施专利技术。促进先进制造业领域知识产权产业化,推动建设相应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牵头领导:秦元明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支持单位:办公室(财务审计处)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22.推动北京市产业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建设深入研究产业知识产权发展态势,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的全链条与产业进行深度融合。

  牵头领导:秦元明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23.持续推动我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与发展,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积极探索构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专利池。

  牵头领导:秦元明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24.加强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及服务机构建设,筑牢专利导航工作基础,强化专利导航人才培养,高标准建设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紧扣北京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持续开展专利导航项目分析,及时发布专利导航成果报告,加强专利导航成果推广应用。

  牵头领导秦元明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9项)

  25.夯实展会知识产权跨部门联动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日常监督模式,进一步强化对服贸会、科博会等重点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压实主办方责任,聚焦关键性环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会展经济。

  牵头领导秦元明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处

  支持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26.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相关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结合各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水平,组织开展保护示范区的申报、推荐工作。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协调处

  支持单位: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相关区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27.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认定、建设工作。针对市场主体经营状况、商标和专利工作等方面需求,通过知识产权建章立制、对标国家级规范化市场建设、开展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或商业企业,不断提升专业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协调处

  支持单位:相关区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28.对重点区域地理标志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推广力度,指导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

  牵头领导:秦元明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处

  支持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29.进一步深入开展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体系建设,助力企业加强商业秘密管理与保护,提升企业竞争优势及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为中关村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30.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发挥我局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协作机制作用,加强信息共享与执法衔接;组织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线索摸,及时准确收集辖区内商标恶意抢注和涉嫌从事恶意抢注行为线索;根据摸排情况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转办线索,由相关职权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协调处

  支持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相关区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31.以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提升专利代理和商标代理行业监管水平。加强对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建立专利代理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惩戒。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32.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依托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一点通”服务系统,集成行政裁决、司法保护、仲裁调解、检验鉴定等在线保护渠道和资源,为创新主体快速维权提供便利化、智能化服务。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支持单位:知识产权协调处、知识产权保护处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33.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北京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作用,指导行业性、专业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持续开展矛盾线索排查、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工作;配合各级法院深化诉源治理,推进源头解纷;强化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支持单位知识产权协调处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四)加快推动知识产权高水平开放发展(5项)

  34.加强涉外统筹协调,推动与WIPO等国际组织和重点国家的交流合作,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好中国与WIPO合作5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国别知识产权主题活动,组织北京市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人才培训,加强涉外安全管理,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化能力。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支持单位: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35.发挥首都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基地、“一带一路”首都知识产权发展联盟等作用,支持民间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对外交往活动。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36.推进WIPO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支持TISC机构为创新主体提供服务。开展WIPO GREEN加速项目北京试点工作,支持绿色技术交易。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支持单位: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37.在服贸会、中关村论坛、京台、京港等重大国际性和区域性活动上举办知识产权专题论坛。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38.依据《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配合市商务局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安全审查工作,总结审查经验,不断规范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流程。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协调处

  支持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五)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8项)

  39.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队伍建设,聚焦“两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以项目化方式推进高校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深化网点管理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单位日常服务。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40.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精准性。建立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定点联系服务机制。组织工作站围绕高精尖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专题服务。组织商标品牌指导站开展地理标志商标品牌指导和服务。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41.落实《北京市商标品牌发展行动计划》,指导商标受理窗口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强化商标品牌培育帮扶指导。强化区域商标监测和商标品牌管理与服务,监测分析重点行业商标注册和运用现状。组织开展“5•10”中国品牌日宣传活动。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协调处

  支持单位: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宣传教育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相关区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42.深入推进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布局,在“两区”重点区域新建1-2家分中心;指导分中心强化专利预审支撑、快速维权、专利导航分析等“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助推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支持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处、知识产权协调处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43.进一步提升专利代办业务工作质效。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新一代智能审查系统上线为契机,完善各项业务规则和流程,持续提升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等业务本地办理率。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44.深入开展“局处长走流程”推进“减证便民”完善数字政务服务,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人事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45.围绕北京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总体目标,持续对我市重点产业(数字经济)开展专利统计分析,深入研究北京在数字经济重点细分领域的专利布局和竞争态势,跟踪研究数字经济产业整体专利发展变化,更新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数字经济专利数据库。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46.贯彻落实《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派单。深化主动治理,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全口径数据监测、分析,完善高频问题办事指南,持续推进未诉先办。加强接诉即办典型案例宣传。修订接诉即办工作手册,组织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更新完善知识库。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办公室(财务审计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六)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特色发展(4项)

  47.编制2023年度区域知识产权重点工作计划,指导各区充分发挥区域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一区一特色”专项工程。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协调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各区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48.按照《京津冀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要求,依托京津冀知识产权发展联盟工作机制和联络机制,持续开展京津冀知识产权年度活动,完成京津冀协同发展任务目标。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协调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各区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49.全面推进“三城一区”和中关村“一区十六园”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服务管家项目,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全方位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50.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组织海淀区和朝阳区做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工作。

  牵头领导:秦元明

  主责单位: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七)塑造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5项)

  51.与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北京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宣传教育处

  支持单位:知识产权协调处

  完成时限:2023年5月

  52.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服贸会、中关村论坛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两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全市中心工作,举办系列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充分展示北京知识产权工作的亮点和发展成效。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宣传教育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53.走进重点园区和企业,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宣传,制作推出知识产权公益短视频,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宣传教育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54.积极做好知识产权培训,强化专业类、普法类、政策类等不同内容的培训。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宣传教育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55.助力北京知识产权人才高地建设,探索绘制北京市重点产业人才地图,鼓励高校增设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推动知识产权人才与区域人才优惠政策对接。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人事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全面加强机关建设(14项)

  56.坚持不懈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对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

  牵头领导:杨东起

  主责单位:机关党委

  支持单位:各支部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57.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委关于主题教育的工作部署,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明确具体任务和期限,并认真抓好方案落实,实现“有方案、有计划、有举措、有效果”的工作目标。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机关党委

  支持单位各支部

  完成时限:20236月

  58.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对标2022年市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动态抽查反馈的问题、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组在半年研判会商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和2022年党组民主生活会上查摆问题及年初重点任务,制定问题整改台账和年度任务清单,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明确时间和牵头处室,强化整改落实,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牵头领导杨东起

  主责单位机关党委

  支持单位各支部

  完成时限:202310月

  59.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模范机关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模范机关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创建模范机关工作方案,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发挥党员旗帜作用,打造让党中央和市委放心、让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首善机关、模范机关。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机关党委

  支持单位各支部

  完成时限:2023全年

  60.适时召开局工会会员大会、团员大会,高质量完成机关工会、团支部换届工作。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机关党委(工会)

  支持单位各支部

  完成时限:20239月

  6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开展知识产权领域舆情监测,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向市委专题报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宣传教育处

  支持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审计处)、机关纪委、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62.落实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财务审计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63.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按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求,做好立法实施跟踪。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政策法规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64.践行新时代群众路线,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围绕支持全面创新,强化知识产权领域理论研究和实践调研,提出更多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财务审计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65.加强和改善政府绩效考核评价。鼓励干部参与急难险重任务,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办公室(财务审计处)、人事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6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贯彻落实办法,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进一步精文简会,精简政府系统“督检考”事项,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办公室(财务审计处)、机关纪委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67.始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厉行节约,按要求压减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预算,总量“零增长”,推动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严格成本控制,加强项目决算评审。

  牵头领导:周立权

  主责单位:办公室(财务审计处)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68.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回头看,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审计监督,开展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数据审计。支持配合开展市委第六轮巡视工作和中央环境督察工作,并坚决落实整改。

  牵头领导:杨东起

  主责单位:办公室(财务审计处)、机关党委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69.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部位的廉政风险,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和思想堤坝,让清正廉洁成为干部的自觉追求,让干净干事在全局蔚然成风。

  牵头领导潘新胜

  主责单位机关纪委

  支持单位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全年

  附表1:                  

任务来源

序号

任务来源

1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3

《“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4

中央两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5

《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

6

《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

7

中央两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8

《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9

《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10

《北京市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

11

《关于完善企业“服务包”制度,精准服务企业更好发展的工作方案》

12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13

《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14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零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5

《2023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及重点任务清单

16

北京市两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动方案》

17

北京市两办《“两区”建设知识产权全环节改革行动方案》

18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19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

20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

21

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精神

22

《2023年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要点表》

23

《北京市“两区”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

24

《北京市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5

《北京市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2023年工作方案》及其项目清单

26

《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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