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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3月5日,市知识产权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5条,主要集中在立案、管辖、调解、举证和调查取证等方面。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立案要求、管辖、先行调解、案件参与人身份界定等方面建议,不予采纳。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若干规定(暂行)》《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已有相关规定,《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不宜重复规定。

  二、针对举证期限的建议,不予采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为根据工作实际并参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制定,考虑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高效要求,规定相关内容。

  三、针对其他建议,包括无具体内容的原则性建议及与法律制度、机构职责规定相冲突的建议,不予采纳,部分涉及立法原则的建议,将在后续制定其他文件时予以考虑。

  上述未采纳的意见建议已与部分相关单位(个人)进行了充分沟通。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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